相信不少葡萄酒商朋友都有耳闻,去年有职业打假人在长沙某葡萄酒连锁店购买2瓶无中文背标的拉菲葡萄酒,并向法院起诉,以无中文背标的理由向售卖方索赔十倍罚款,金额高达22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进口葡萄酒乃至一切进口食品在市场流通,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均必须贴上中文标签。
质检总局对进口葡萄酒标签有明确要求
根据我国《食品法》的规定,进口葡萄酒必须有中文背标,否则就不符合食品标准,禁止进口和销售。
在进口环节,质检总局早在2012年就推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2012年6月1日起执行。该公告第六条明确指出: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报检时,报检单位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提供标签检验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1. 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2. 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3. 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当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强调某一内容,如获奖、获证、法定产区、地理标识及其他内容的,或者强调含有特殊成分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注营养成分含量的,应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5.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质检总局会对标签是否规范、货证是否相符进行查验。根据公告,进口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的以及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格式版面检验结果不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食品标准要求的,将判定为标签不合格而不允许进口。也就是说,通过正规渠道清关进入境内流通的进口葡萄酒商品,都有中文背标。首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中文标签经检验合格的,由施检机构发给备案凭证。
中文标签应如何写?
进口预包装葡萄酒中文标签应注意哪些问题?依照涉及标签要求的葡萄酒类产品三个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饮料酒分类GB/T17204-2008,葡萄酒GB15037-2006),相关部门强制要求进口葡萄酒的标签上出现以下10项内容。
1. 酒名称:专有名称、标准名称、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创新名称(标准名称);
2. 原料/原料与辅料:加入的水及酒基标注、加工助剂可不标;
3. 原产国;
4. 代理商、进口商、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 日期:包装(灌装日期)保质期10%以上酒精度的饮料酒可免标;
6. 贮存条件;
7. 净含量:体积单位,只有黄酒可用重量单位,有字符高度的要求,与酒名在同一展示面,含独立小包装时标示其净含量时要标数量和件数;
8. 酒精度
9. 警示用语;
10. 葡萄酒类型或含糖量。
另外,标签上若标注葡萄酒的年份、品种、产地,应符合GB15037-2006中3.3、3.4、3.5的定义(3.3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就含量的80%;3.4品种葡萄酒,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3.5产地葡萄酒,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
仍有无背标的合法葡萄酒,他们是怎么入关的?
不过,熟知葡萄酒行业的酒商朋友应该深有体会,在参加各类酒类展会,抑或一些新品推广的酒会上,仍能看到不少没有中文背标的葡萄酒出现。那么这些酒又是如何合法入关的呢?
对于这类商品,《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则附则专门有提:
进出口用作样品、礼品、赠品、展示品等非贸易性的食品,进口用作免税经营(离岛免税除外)的、使领馆自用的食品,出口用作使领馆、我国企业驻外人员等自用的食品,可以申请免予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
旅客携带入境及通过邮寄、快件等形式入境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只要是参加展会、酒会的样品、展示品葡萄酒,以及赠予经销商等关联组织的礼品或样品葡萄酒,以及使领馆自用的葡萄酒,均可不贴中文背标。另外,旅客海外购物自带,或者在海外购买邮寄回国的葡萄酒,均不要求贴中文背标。
除了上述情况以外,所有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葡萄酒,均必须贴有合规的中文背标。